⒈ 投給。
⒉ 用為請人歸還原物的謙辭。
引唐 杜甫 《戲作花卿歌》:“子璋 髑髏血模糊,手提擲還 崔大夫。”
引魯迅 《書信集·致林語堂》:“以是希于便中擲還所留之三紙為幸。”
⒈ 請人歸還原物的謙辭。
例如:「請連同上次送打的稿件,一并擲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