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作楷模、典范。立法度,做準則。
⒈ 作楷模、典范。
引漢 蔡邕 《陳太丘碑文》:“含光醇德,為士作程。”
⒉ 立法度,做準則。
引《文選·陸倕<新刻漏銘>》:“配皇等極,為世作程。”李善 注:“《呂氏春秋》曰:‘后世以為法程。’ 高誘 曰:‘程,度也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