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各州縣每年將錢糧征收的實數報部奏聞,叫奏銷。
⒉ 指上報戶部注銷欠繳的錢糧。
⒈ 清 代各州縣每年將錢糧征收的實數報部奏聞,叫奏銷。
引《清文獻通考·田賦二》:“﹝ 康熙 ﹞十八年,令州縣日收錢糧流水簿,於歲底同奏銷文冊,齎司磨對。”
引吳晗 《燈下集·明代科舉情況和紳士特權》:“第四是免糧,家道寒苦,無力完糧的,可由地方官奏銷豁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