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文籍的正本。與“副籍”相對。指賦稅。
⒈ 文籍的正本。與“副籍”相對。
引《宋史·食貨志上一》:“嘉定 以來之經界,時至近也,官有正籍,鄉都有副籍,彪列昈分,莫不具在,為鄉都者不過按成牘而更業主之姓名?!?/span>
⒉ 指賦稅。
引《管子·輕重甲》:“請以令使賀獻、出正籍者必以金,金坐長而百倍。”馬非百 新詮:“正籍,謂民之賦稅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