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賑濟撫恤。
例振恤遺孤。
英succour;
⒈ 見“賑恤”。亦作“賑卹”。以錢物救濟貧苦或受災的人。
引《后漢書·郎顗傳》:“立春以來,未見朝廷賞録有功,表顯有德,存問孤寡,賑恤貧弱。”
《宋書·文帝紀》:“八月, 徐、兗、青、冀 四州大水,己未,遣使檢行賑卹。”
宋 范仲淹 《奏為災異后合行疏決刑獄等六事》:“詔天下州縣長吏,訪問民間孤獨不能存活者,特行賑卹。”
華生 《滇越鐵路問題》:“饑饉何以能賑恤,使民不致轉死溝壑?國防何以能鞏固,不至失機僨事?”
⒈ 救濟撫恤。
例如:「政府在發生地震后,立即展開賑恤災民的工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