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帝王儀仗隊中的燈具,亦指執掌燈具的人。
引《宋史·儀衛志二》:“行幸,則禁衛所差行門、禁衛諸班值、天武親從官及繖扇、鳴鞭、燭罩等合五百人,隨行扈從。”《宋史·儀衛志五》:“駕前諸班值:駕頭、鳴鞭、誕馬、燭罩三百三十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