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寬嚴適中、可以常行的法典。
⒈ 寬嚴適中、可以常行的法典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寇》:“一曰刑新國,用輕典;二曰刑平國,用中典;三曰刑亂國,用重典。”
鄭玄 注:“用中典者,常行之法。”
南朝 梁 陸倕 《石闕銘》:“謀協上策,刑從中典。”
宋 王安石 《陳確授大理寺檢法官》:“朕制中典以刑四方。”
⒈ 寬嚴適中的常行之法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寇》:「一曰刑新國,用輕典;二曰刑平國,用中典;三曰刑亂國,用重典。」
漢·鄭玄·注:「中典者,常行之法。」
《文選·沈約·齊故安陸昭王碑文》:「撫同上德,綏用中典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