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古代官吏被貶謫至邊遠地區,編戶安置,受地方官管束。
引宋 俞文豹 《吹劍四錄》:“晦菴 褫職, 蔡元定 編置 道州,卒。”《宣和遺事》后集:“遂竄 蔡京 儋州 編置;及其子孫三十三人,并編管遠惡州軍。”
⒈ 將受謫、流放的官員或罪犯加以組織、安置,以便管束。
引《大宋宣和遺事·利集》:「遂竄蔡京儋州編置,及其子孫三十三人,并編管遠惡州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