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制訂律令。
⒉ 審訂音律。
引漢 揚(yáng)雄 《解嘲》:“圣 漢 權(quán)制,而 蕭何 造律,宜也?!?br />《宋史·蘇軾傳》:“違制之坐,若自朝廷,誰敢不從?今出於司農(nóng),是擅造律也?!?/span>
引《新唐書·禮樂志十一》:“始求聲音者以律,而造律者以黍。自一黍之廣,積而為分、寸;一黍之多,積而為龠、合;一黍之重,積而為銖、兩。此造律之本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