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中數和朔數。
⒈ 指中數和朔數。
引《周禮·春官·大史》“正歲年以序事” 漢 鄭玄 注:“中數曰歲,朔數曰年,中朔大小不齊,正之以閏。”
孫詒讓 正義:“《月令》 孔 疏云:‘中數者,謂十二月中氣一周,總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,謂之歲。朔數者,十二月朔一周,總三百五十四日,謂之年。’此是歲年相對,故有朔數中數之別。一說指二十四節氣中的中氣和節氣。 賈公彥 疏:‘一年之內有二十四節氣。正月:立春,節;啟蟄,中……十二月:小寒,節;大寒,中。皆節氣在前,中氣在后。節氣,一名朔氣。’”
漢 徐干 《中論·歷數》:“元首齊乎上,中朔正乎下,寒暑順序,四時不忒。”
《晉書·律歷志下》:“更造《太初歷》,校中朔所差,以正閏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