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共同檢舉。
引《漢書·酷吏傳·尹賞》:“乃部戶曹掾史,與鄉(xiāng)吏、亭長、里正、父老、伍人,雜舉 長安 中輕薄少年惡子,無市籍商販作務(wù),而鮮衣兇服被鎧捍持刀兵者,悉籍記之,得數(shù)百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