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親夫。
引《元典章·刑部四·謀殺》:“省議 李政、何阿安 所犯,係因姦殺死本夫,其二人俱各處死。”清 紀昀 《閱微草堂筆記·如是我聞四》:“有姦夫殺本夫者,姦夫首於官。”清 和邦額 《夜譚隨錄·鄧縣尹》:“衡水 某村,有婦人與豪右私通而謀殺本夫者,為尸姪所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