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正式編制內的人員。
引唐 張鷟 《朝野僉載》卷一:“選司考練,總是假手冒名。勢家囑請手不把筆,即送東司;眼不識文,被舉南舘;正員不足,權補試攝。”《新五代史·唐臣傳·豆盧革》:“責授 革 費州 司戶參軍, 説(韋説)夷州 司戶參軍,皆員外置同正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