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酒器名。謂合乎《大雅》《小雅》的聲律。
⒈ 酒器名。
引三國 魏 曹丕 《典論·酒誨》:“荊州 牧 劉表,跨有南土。子弟驕貴,并好酒,為三爵:大曰伯雅,次曰中雅,小曰季雅。伯雅受七勝(升),中雅受六勝,小雅受五勝。”
⒉ 謂合乎《大雅》《小雅》的聲律。
引《文選·王褒<四子講德論>》:“詠嘆中《雅》,轉運中律。”呂延濟 注:“中,合也。 《雅》,大、小《雅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