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插撲于帶間。示以軍法警戒誓眾之意。撲,教刑之具。
引《呂氏春秋·季秋》:“司徒搢撲,北嚮以誓之。”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作“搢樸”。 高誘 注:“搢,插也。樸,以教導也,插置帶間,贊相威儀也。司徒主眾教導之也。”《禮記·月令》:“﹝季秋之月﹞司徒搢撲,北面誓之。”孫希旦 集解:“撲,所以罰犯令者。搢,搢於帶間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