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謂十二至十五歲死亡為“中殤”。未成年而死叫殤。
⒈ 古謂十二至十五歲死亡為“中殤”。未成年而死叫殤。
引《儀禮·喪服》:“年十九至十六為長(zhǎng)殤,十五至十二為中殤,十一至八歲為下殤,不滿(mǎn)八歲以下,皆為無(wú)服之殤。”
《禮記·檀弓上》:“﹝ 周 人﹞以 夏后氏 之堲周葬中殤、下殤。”
陸德明 釋文:“十二至十五為中殤。”
⒈ 在十二至十五歲之間死亡。
引《儀禮·喪服禮》:「年十九至十六為長(zhǎng)殤,十五至十二為中殤,十一至八歲為下殤。《禮記·檀弓上》:「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殤、下殤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