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時防止悔婚的措施。女家受聘禮的當日,其父兄及在場者書名于板回報男方,以作憑證。
引晉 葛洪 《抱樸子·弭訟》:“壻小不得意,便得改悔,結讎速禍,莫此為甚矣!曩人畫法,慮關終始,杜漸防萌,思之精良,而不關恣奪之路,斷以報板之制者,殆有意乎。”晉 葛洪 《抱樸子·弭訟》:“可使女氏受娉禮無豐約,皆以即日報板,后皆使時人署姓名於別板,必十人以上,以備退行及死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