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署名擔保某一將被擢用者的品行。
⒈ 謂署名擔保某一將被擢用者的品行。 宋 王讜 《唐語林·豪爽》:“逾旬,以前銜除大理評事,取告身面授。舊制:大理寺官初上,召寺僚或在朝五品以上清資保識。
引王氏 本耕田,宗無故舊,復邀 回 言之, 回 問:‘有狀乎?’對曰:‘無?!衷唬骸屑埡酰俊唬骸疅o?!渲泻挝??’曰:‘告身?!慈「嫔硎鹪唬褐袝汤杉娑Y部尚書平章事 李回 識,仍謂曹長曰:‘此亦五品以上清資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