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晚輩。
引《新唐書·李齊運傳》:“宗正少卿 李瀚 從子有所訟, 齊運 於 瀚 為卑行,而不禮訟者。”宋 陸游 《老學(xué)庵筆記》卷六:“自后皇子及宗室卑行合兼三師者,悉改為三公。”宋 羅大經(jīng) 《鶴林玉露》卷九:“此簡蓋與其親戚卑行也,《大全集》所不載。后生晚輩,能寫一通置之坐側(cè),朝夕觀省,何患不做好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