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八辟。
⒈ 八辟。
引《后漢書·應(yīng)劭傳》:“陳忠 不詳制刑之本,而信一時(shí)之仁,遂廣引八議求生之端。”
唐 長孫無忌 《唐律疏議·名例》:“八議:一曰議親,謂皇帝袒免以上親,及太皇太后、皇太后緦麻以上親,皇后小功以上親;二曰議故,謂故舊;三曰議賢,謂有大德行;四曰議能,謂有大才業(yè);五曰議功,謂有大功勛;六曰議貴,謂職事官三品以上,散官二品以上,及爵一品者;七曰議勤,謂有大勤勞;八曰議賓,謂承先代之后為國賓者。”
唐 王維 《寓言》詩:“生死在八議,窮達(dá)由一言。”
章炳麟 《五朝法律索隱》:“北齊 始制重罪十條,犯此者,不在八議之列。”
⒈ 周代為八種特殊身分者所訂的減刑法律。參見「八辟」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