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代稱節假值日為爆直。
⒈ 唐 代稱節假值日為爆直。參見“豹直”。
引唐 封演 《封氏聞見記·豹直》:“御史舊例,初入臺,陪直二十五日。節假直日,謂之伏豹,亦曰豹直。百司州縣初授官,陪直者皆有此名…… 韓琬 則解為爆直,言如燒竹,遇節則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