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陳報政績。指任地方官。
⒈ 陳報政績。 《史記·魯周公世家》:“周公 卒,子 伯禽 固已前受封,是為 魯公。魯公伯禽 之初受封之 魯,三年而報政 周公。
引周公 曰:‘何遲也?’ 伯禽 曰:‘變其俗,革其禮,喪三年然后除之,故遲。’”
后遂為地方官政績卓著之典。 唐 劉禹錫 《上門下武相公啟》:“念外臺報政之功,追 宣室 前席之事。”
⒉ 指任地方官。
引清 錢謙益 《福建布政使左參議徐良彥母丁氏加贈恭人制》:“迨報政于南國,已棄養于北堂。”
清 方文 《送姜如農明府擢儀部》:“昔為 真州 宰,墨綬垂芬芳。報政逾十年,令聞昭四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