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同“百廢俱興”。
⒈ 同“百廢俱興”。
引《續(xù)資治通鑒·宋理宗紹定五年》:“了翁(魏了翁 )乃葺其城樓櫓雉堞,增置器械,教習牌手,申嚴軍律……居數(shù)月,百廢俱舉。”
《解放日報》1942.12.23:“‘百廢俱舉’的平均主義思想,以及與此相關聯(lián)著的不合邊區(qū)實際的‘正規(guī)化’思想,成了貫徹精簡政策與集中力量于兩大任務的絆腳石。”
亦作“百廢具舉”。 宋 王明清 《揮麈錄》卷一:“吳明可 帥 會稽,百廢具舉,獨不傳書。”
明 宋濂 《扶宗宏辨禪師育王裕公生塔之碑》:“遐邇施者日新月盛,數(shù)載之內(nèi),百廢具舉,名聞於朝帝。”
梁啟超 《敬告當?shù)勒摺罚骸捌溆心苋?水野越前、井伊直弼 之鞠躬盡瘁百廢具舉者乎?”
⒈ 許多已荒廢松弛的事情都已重新興辦。比喻任事振作有為。也作「百廢備舉」、「百廢俱興」。
引《文明小史·第四一回》:「這兩年朝廷銳意求新,百廢俱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