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時京城外劃分的八個居民管理區。每區各置廂官,受理爭斗訟訴之事;凡情節輕微者,可直接論斷。
⒉ 宋代指從全國各州調集保衛京師的廂兵。
⒈ 宋 時京城外劃分的八個居民管理區。每區各置廂官,受理爭斗訟訴之事;凡情節輕微者,可直接論斷。 《文獻通考·職官十七》:“宋 朝 大中祥符 元年置京新城外八廂。
引真宗 以都門之外,居民頗多,舊例惟赤縣尉主其事,至是特置廂吏,命京府統之……凡民有鬭訟,事輕者得以決遣。”
⒉ 宋 代指從全國各州調集保衛京師的廂兵。
引《續資治通鑒·宋孝宗乾道七年》:“先是軍人 王俊,自稱八廂,詐取軍中錢物,配 廣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