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一保之長。
⒈ 一保之長。參見“保甲”。
引宋 趙彥衛 《云麓漫鈔》卷十二:“紹圣 初,復 熙寧 法, 建炎 元年,減三分之一,仍召募下諸色公人,皆用此雇,與差保正不同。”
《水滸傳》第十四回:“原來那 東溪村 保正姓 晁,名 蓋,祖是本縣本鄉富戶。”
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六:“慌忙叫了地方坊長保正人等,多來相視看驗,好報官府。”
楚劇《葛麻》第二場:“你家瞧不起我,我還當過新舊兩年保正的。”
⒈ 保長。清代保甲法,十戶為牌,立一牌長。十牌為甲,立一甲長。十甲為保,立一保長。專司查報作奸犯科及戶口遷移等事,相當于今日村長一職。
引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二三》:「村人道:『金榮是此間保正,家道殷富,且是做人忠厚。誰不認得?你問他則甚?』」
《水滸傳·第一三回》:「把那漢子一條索子綁了,押出廟門,投一個保正莊上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