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居喪畢,脫去喪服,穿上吉服;或喪期內因有嫁娶慶賀或吉祭之禮暫易吉服。
⒉ 舊時居喪期內參與他人慶賀之禮,多在書簡上寫“從吉”二字,本此。
⒈ 謂居喪畢,脫去喪服,穿上吉服;或喪期內因有嫁娶慶賀或吉祭之禮暫易吉服。
引《晉書·隱逸傳·孟陋》:“喪母,毀瘠殆於滅性,不飲酒食肉十有餘年。親族迭謂之曰:‘ 少孤 !誰無父母?誰有父母!圣人制禮,令賢者俯就,不肖企及。若使毀性無嗣,更為不孝也。’ 陋 感此言,然后從吉。”
《書·顧命》“卿士邦君麻冕蟻裳入即位” 唐 孔穎達 疏:“太保、太史有所主者,則純如祭服,暫從吉也。”
宋 趙昇 《朝野類要·從吉》:“大祥畢,禫服終,踰月從吉,謂改服也。然后朝見或參選。”
⒉ 舊時居喪期內參與他人慶賀之禮,多在書簡上寫“從吉”二字,本此。
引清 陸以湉 《冷廬雜識·從吉》:“三年之喪,乃兇禮之大者。世俗居喪而通名以慶賀,必書‘從吉’,失禮甚矣。”
⒈ 居喪中,因事而暫易吉服,或居喪畢,脫去喪服,換上吉服。見明·孫星衍《尚書今古文注疏·卷二五·顧命》。后人居喪,當與人行慶賀之禮時,多書「從吉」二字于簡帖上。
引《晉書·卷九十四·隱逸傳·孟陋傳》:「親族迭謂之曰:『少孤!誰無父母?誰有父母?圣人制禮,令賢者俯就,不肖企及。若使毀性無嗣,更為不孝也。』陋感此言,然后從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