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代帝王給五品以上官員授予魚符。以為信物。五代、宋亦有賜魚之制。
⒈ 唐 代帝王給五品以上官員授予魚符。以為信物。 五代、宋 亦有賜魚之制。 《新唐書·車服志》:“高宗 給五品以上隨身魚銀袋,以防召命之詐,出內(nèi)必合之。三品以上金飾袋。
引垂拱 中,都督、刺史始賜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