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見“賜謚”。
⒈ 亦作“賜諡”。大臣死后,天子依其生前事跡評定褒貶給予稱號。
引《周禮·春官·大史》:“小喪賜謚。”
鄭玄 注:“小喪,卿大夫也。”
《史記·秦本紀》:“四十八年, 文公 太子卒,賜謚 竫公。”
《宋史·司馬光傳》:“夏竦 賜謚 文正,光 言:‘此謚之至美者, 竦 何人,可以當(dāng)之?’改 文莊。”
《明史·禮志十四》:“若官品未高而侍從有榮,或以死勤王事者,特賜諡,非常例。”
《東周列國志》第三回:“鄭伯友 死於王事,賜諡為 桓。”
魯迅 《準風(fēng)月談·“抄靶子”》:“對于 中國 的有一部分并不是‘人’的生物,洋大人如何賜謚,我不得而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