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辭官解職。
引《魏書·元匡傳》:“匡 嚴於彈糾,始奏 于忠,次彈 高聰 等免官, 靈太后 并不許。以違其糾惡之心,又慮 匡 辭解,欲奬安之,進號安南將軍。”《資治通鑒·梁武帝天監十六年》引此文, 胡三省 注曰:“辭解者,辭職解官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