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挖土為立方,用以計算定量。
引《三國志·魏志·明帝紀》“分 襄陽郡 之 鄀葉縣 屬 義陽郡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魚豢 《魏略》:“今陛下既尊羣臣……而使穿方舉土,面目垢黑,沾體涂足,衣冠了鳥。”元 李冶 《敬齋古今黈》卷四:“穿方者,穿土為方也……穿土為方,則穿空作立方以程功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