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傳志”。
⒉ 文體名。即傳記。記載人物生平事跡的文章或書籍。
⒈ 亦作“傳誌”。文體名。即傳記。記載人物生平事跡的文章或書籍。見“傳志”。
引明 郎瑛 《七修類稿·辨證·文公能畫》:“又 歐文 説 林逋 亦能畫,皆傳志所不載也。”
清 惲敬 《<李氏三忠事跡考證>書后》:“宜興 李慶來 鹿耔 采集先世三忠事蹟,為考證一卷,而以諸名人所為傳志雜文冠之。”
章炳麟 《文學說例》:“夫惟官號地望,著於標題,施於傳誌譜録者,必用今名,而廢棄、外來、新造之語,皆不得代,此文辭之恒例也。”
瞿秋白 《赤都心史》二:“沿路有人發一張《克氏日報》,上面還載著許多弔文傳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