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籌劃邊境的事務。
引宋 劉過 《八聲甘州·送湖北招撫吳獵》詞:“共記玉堂對策,欲先明大義,次第籌邊。”《明史·吳執御傳》:“故曰籌邊不在增兵餉,而在擇人?!?br />清 侯方域 《南省試策四》:“請更以籌邊進,從來籌邊者三策:曰和,曰守,曰戰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