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借故誣賴敲詐他人。
英bluff sb.;
⒈ 謂假借某種理由勒索、詐取他人財物。
引《紅樓夢》第一〇四回:“倪二 仗著有些力氣,恃酒訛人。”《官場現形記》第四四回:“那里有這許多?明明訛人罷哩!”楊朔 《春子姑娘》:“郭疤 變了臉說:‘你認識我,我可不認識你,這才怪呢!于今是新社會,別放賴訛人!’”
⒈ 以欺詐的手段騙人財物。
引《紅樓夢·第一〇四回》:「倪二仗著有些力氣,恃酒訛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