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南宋時為防止紙幣(交子和會子)貶值而采取的一種金融措施。即朝廷及時以金屬幣收兌跌價的紙幣,限制紙幣發行量,規定紙幣使用的界限以及按期調換等等,以維持紙幣的購買力。
⒈ 南宋 時為防止紙幣(交子和會子)貶值而采取的一種金融措施。即朝廷及時以金屬幣收兌跌價的紙幣,限制紙幣發行量,規定紙幣使用的界限以及按期調換等等,以維持紙幣的購買力。
引宋 葉適 《淮西論鐵錢五事狀》:“若要稱提得所,義理均平,當使鐵錢之過 江 南,亦如銅錢之過 江 北,皆有兌換之處,兩無廢棄之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