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女子十五歲,始加笄。見《禮記·內(nèi)則》。后因以“初笄”指女子成年。
引南朝 梁簡文帝 《從軍行》:“小婦 趙 人能鼓瑟,侍婢初笄解 鄭 聲。”唐 鄭世翼 《看新婚》詩:“初笄夢桃李,新妝應(yīng)摽梅。”金 董解元 《西廂記諸宮調(diào)》卷三:“千言萬語對生意,小女初笄為姊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