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擬寫奏章。
引明 葉盛 《水東日記·奏效各有機會》:“一日午后偶暇,為草疏,適書人又皆具,既成,視日尚未暮,遂封進。”清 陳田 《明詩紀事丁籤·李夢陽》:“﹝ 夢陽 ﹞代 韓文 草疏劾 劉瑾,謫 山西 布政司經(jīng)歷,復(fù)摭他事下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