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審理案件。
引《韓非子·內(nèi)儲說上》:“李悝 斷訟以射, 宋 崇門 以毀死。”南朝 梁 劉勰 《文心雕龍·議對》:“郊祀必洞於禮,戎事必練於兵,田穀先曉於農(nóng),斷訟務(wù)精於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