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訂正舊聞,編寫成書。
⒈ 謂訂正舊聞,編寫成書。 明 黃佐 《廣州人物傳·晉廣州大中正王公范》:“乃蒐羅 百粵 典故為書,名曰《交廣二州春秋》。
引太康 八年,表上之。訂述該覈,眾見之稱服,自是名動(dòng)京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