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頒布法令。賦,通“敷”。
引南朝 梁 劉勰 《文心雕龍·哀吊》:“賦憲之謚,短折曰哀。”范文瀾 注引 朱亮甫 《周書集訓(xùn)》:“賦,布;憲,法;臚,旅也,布法於天下,受諸侯旅見之禮。”宋 王應(yīng)麟 《困學(xué)紀(jì)聞·書》:“《周書·謚法》:‘惟三月既生魄, 周公旦、太師望 相嗣王 發(fā),既賦憲,受臚于 牧 之野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