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守喪期滿除服。闋,終了。
⒈ 守喪期滿除服。闋,終了。
引漢 蔡邕 《貞節先生陳留范史云銘》:“舉孝廉,除郎中君 萊蕪 長,未出京師,喪母行服。故事,服闋后還郎中君。”
《舊唐書·王丘傳》:“丁父憂去職,服闋,拜右散騎常侍,仍知制誥。”
金 董解元 《西廂記諸宮調》卷八:“如今服闋也,卻序舊婚姻。”
清 戴名世 《詹烈婦傳》:“大功 病且死,與父母訣曰:‘兒不孝,不能長事父母,新婦服闋即嫁之。’”
洪深 《馮大少爺·電影故事》:“生服闋后,舉家移居海上,居室服用,務極華侈。”
⒈ 三年守喪期滿除服。
引《后漢書·卷三九·劉平傳》:「服闋,拜全椒長,政有恩惠,百姓懷感,人或增貲就賦,或減年從役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