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《尚書·呂刑》。周穆王時有關刑罰的文告,由呂侯請命而頒,后因呂侯后代改封甫侯,故《呂刑》又稱《甫刑》。
⒉ 借指周代刑法。
⒈ 即《尚書·呂刑》。 周穆王 時有關刑罰的文告,由 呂侯 請命而頒,后因 呂侯 后代改封 甫侯,故《呂刑》又稱《甫刑》。
引《禮記·緇衣》:“《甫刑》曰:‘ 苗 民匪用命,制以刑。’”
孔穎達 疏:“甫侯 為 穆王 説刑,故稱《甫刑》。”
《孝經·天子》:“《甫刑》云:‘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’”
唐玄宗 注:“《甫刑》,即《尚書·呂刑》也。”
漢 桓寬 《鹽鐵論·詔圣》:“《春秋》原罪,《甫刑》制獄。”
⒉ 借指 周 代刑法。
引漢 揚雄 《解嘲》:“甫刑靡敝, 秦 法酷烈,圣 漢 權制,而 蕭何 造律,宜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