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治理。
引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堯 獨憂之,舉 舜 而敷治焉。”趙岐 注:“敷,治也。 《書》曰:‘ 禹 敷土。’是言治其土也。”一說為分治。 焦循 正義:“敷訓布,布,散也。散亦分也。敷治即分治。 堯 不能一人獨治,故使 舜 分治之。”《清史稿·樂志三》:“佐予敷治,俗美時雍。”
引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三十三》:「李社長又引他拜見了丈母,安排酒食管待他,又與他包了頭,用藥敷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