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分辨爭論。
例避免不必要的分爭。
據理分爭。
英have a dispute;
⒉ 分割爭霸。
例今四方分爭,兵戈方始。——《三國演義》
英break up and struggle for hegemony;
⒈ 爭斗;爭奪。
引《禮記·曲禮上》:“教訓正俗,非禮不備;分爭辯訟,非禮不決。”
《荀子·富國》:“如是則老弱有失養之憂,而壯者有分爭之禍矣。”
南朝 陳 徐陵 《讓五兵尚書表》:“爾時四郊多壘,七雄分爭,國家制度日不暇給。”
《三國演義》第一回:“周 末七國分爭,併入於 秦 ;及 秦 滅之后, 楚 漢 分爭,又併入于 漢。”
郭沫若 《山中雜記·菩提樹下》:“假如有別的同類要來分爭,不管是雄是雌,它們一樣地總是毫不容情地撲啄。”
⒉ 爭吵。
引《紅樓夢》第七回:“你女婿因前兒多喝了點子酒,和人分爭起來。”
《紅樓夢》第二九回:“往日家里的小廝們和他的姐姐妹妹拌嘴,或是兩口子分爭,你要是聽見了,還駡那些小廝們蠢,不能體貼女孩兒們的心腸,今兒怎么你也這樣看起來了?”
⒈ 分辯。也作「分證」。
⒉ 分異爭奪。
引《禮記·曲禮上》:「分爭辯訟,非禮不決。」
英語to dispute, to struggle for mastery
德語debattieren (V)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