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廢,出賣;居,囤積。謂貨物價賤則買進,價貴則賣出,以求厚利。
⒉ 廢棄頹敗的住所。
⒊ 廢黜閑居。
⒈ 廢,出賣;居,囤積。謂貨物價賤則買進,價貴則賣出,以求厚利。參見“廢舉”、“廢著”。
引《史記·平準書》:“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,轉轂百數,廢居居邑。”
裴駰 集解引 徐廣 曰:“廢居者,貯畜之名也。有所廢,有所畜,言其乘時射利也。”
《后漢書·仲長統傳》:“船車賈販,周於四方;廢居積貯,滿於都城。”
章炳麟 《訄書·定版籍》:“彼工商廢居有巧拙,而欲均貧富者,此天下之大愚也。”
⒉ 廢棄頹敗的住所。
引唐 元稹 《夜雨》詩:“水怪潛幽草,江云擁廢居。”
⒊ 廢黜閑居。
引《新唐書·楊纂傳》:“﹝ 纂 ﹞坐 玄感 近屬,廢居 蒲城。”
宋 吳曾 《能改齋漫錄·逸文》:“晁無咎 自 玉山 過 彭門,而 無己 廢居里中, 無咎 出 小鬘 舞《梁州》佐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