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俘獲搶劫。
引《舊唐書·李密傳》:“入 東都,俘掠居人,燒 天津橋。”《資治通鑒·唐高祖武德二年》:“時 河東 州縣,俘掠之餘,未有倉廩,人情恇擾,聚入城堡,徵斂無所得,軍中乏食?!?br />《新五代史·雜傳·孟方立》:“晉 數遣 李存孝 等出兵以窺 山東,三州之人俘掠殆盡,赤地數千里,無復耕桑者累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