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授以天命。
⒈ 謂授以天命。 《漢書·孫光傳》:“退去貪殘之徒,進用賢良之吏,平刑罰,薄賦斂,恩澤加於百姓,誠為政之大本,應變之急務也,天下幸甚。今本《尚書·高宗肜日》作“孚命”。
引《書》曰‘天既付命正厥德’,言正德以順天也。”顏師古 注:“《商書·高宗肜日》之辭。言既受天命,宜正其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