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時皇宮梨園訓練和演奏法曲的部門。后借指教坊或法曲。
⒉ 清代掌司法的官署。
⒈ 唐 時皇宮梨園訓練和演奏法曲的部門。后借指教坊或法曲。
引《新唐書·禮樂志十二》:“梨園法部,更置小部音聲三十餘人。”
宋 蘇軾 《集英殿秋宴教坊詞·教坊致語》:“臣等幸覯昌辰,叨塵法部,採謡言於《擊壤》,助矇瞍之陳《詩》,仰奉威顏,敢進口號。”
清 余懷 《板橋雜記·雅游》:“教坊梨園,單傳法部,乃威武南巡所遺也。”
⒉ 清 代掌司法的官署。
引《清史稿·職官志六》:“法部,司法大臣、副大臣各一人……大臣掌主法職,監督大理院及京外審判檢察,以維法治。”
⒈ 唐代梨園中專門演奏法曲的部門。
引唐·王建〈霓裳詞〉一〇首之八:「傳呼法部按霓裳,新得承恩別作行。」
⒉ 清末改刑部為法部,專掌司法,民初改為司法部,猶今之司法行政部。
⒊ 道教指天神率領的部眾。
例如:「法部仙靈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