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上任。
引《商君書·定分》:“為法令置官吏,樸足以知法令之謂者,以為天下正,則奏天子,天子則各主法令之。皆降受命,發(fā)官。”朱師轍 解詁:“發(fā),遣也,往也。發(fā)官,遣之官,即今所謂赴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