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俗農歷除夕守歲至半夜,謂之分歲。謂新舊歲自此而分。
引晉 周處 《風土記·歲時》:“除夜祭先竣事,長幼聚飲祝頌而散,謂之分歲。”宋 范成大 《臘月村田樂府·分歲詞》:“禮成廢徹夜未艾,飲福之餘即分歲。”郎瑛 《七修類稿·詩文·除夕元旦詞》引 明 沉宣 《蝶戀花·除夕》詞:“分歲酒闌扶醉起,闔門一夜齊歡喜。”
⒈ 舊俗于除夕夜祭祖之后,長幼聚飲祝頌而散,稱為「分歲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