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gōng zhèng
注音ㄍㄨㄥ ㄓㄥˋ
繁體公證
詞語解釋
公證[ gōng zhèng ]
⒈ 由國家依法授以權利的機關(法院或公證處)對有關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所做出的有法律效力的證明。
例遺囑公證。
出生公證。
英notarization;
引證解釋
⒈ 法院或被授以相應權力的機構,依法證明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和事實的合法性、真實性的一種活動。如對契約、合同、遺囑等都可申請公證。
國語辭典
公證[ gōng zhèng ]
⒈ 由法院或特定機關對于民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,所做的證明。如買賣、合伙、贈與、婚姻等事項,都可申請公證。